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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适的爱情、亲情与婚姻

1999-01-29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内容提要:在胡适众多的美国朋友之中,交谊维持50年,并对他的思想有过重大影响的人并不多。艾迪丝·克利福德·韦莲司女士(Miss.Edith Clifford Williams,1885—1971)是这少数人中,最重要的一个。两人初识在1913到1914年之间,友谊一直维持到1962年胡适逝世。

胡适一生最为人所乐道的一件事,既不是他的实验主义,也不是他的哲学史、文学史,或小说考证,而是他的婚姻。他和江冬秀的结合,是个典型的“父母之命”。然而,胡适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,却又是向“吃人的礼教”抗争的代言人。一个毕生为个人自由与尊严而奋斗的战士,自己的婚姻却是“吃人的礼教”下的一个祭品。正是因为这个有趣的矛盾,使胡适的婚姻,在新旧交替,东西合流的20世纪初年,成了一个思想史上的课题。

胡适婚姻的矛盾,基本上是一个爱情与亲情的冲突,而结果则是爱情向亲情屈服,或者说爱情被亲情所扼杀。

胡适之不毁婚约,与其说是为江冬秀,不如说是为他母亲。在1918年5月2日写给胡近仁的信中,胡适坦白地承认:“吾之就此婚事,全为吾母起见,故从不曾挑剔为难(若不为此,吾决不就此婚)……今既婚矣,吾力求迁就,以博吾母欢心。”

胡适的婚姻,基本上只是“甘心为爱我者屈”的一个具体表现。他之所以这么做,与其泛泛地说因为他是“东方人”,不如说因为他有一个对他关爱备至的母亲,在一封信中,胡适说道:

在家庭关系上,我站在东方人这一边,这主要是因为我有一个非常非常好的母亲,她对我的深恩是无从报答的。我长时间离开她,已经使我深感愧咎,我再不能硬着心肠来违背她。

这种由“深恩难报”的罪恶感,渐渐发展成了“母命难违”的使命感。胡适早期与韦莲司的一段恋情,多少笼罩在这两种情绪之中。

胡适一生服膺戴东原“以理杀人”比“以法杀人”更为残酷的特识。其实,不但“理”可以杀人,“爱”也可以杀人。

胡适与韦莲司之交往,并没有瞒着胡母,在暗中进行。胡适曾多次在家书中提到韦氏一家如何善待他,及韦女士狂狷高洁之品行。也许就因为胡适坦白地向母亲报告与韦莲司的交往,再加上胡母致函韦氏一家表示谢意,以至引起江冬秀娘家的疑虑,谣传胡适已在美另娶。胡母在1915年8月28日的信中要求胡适澄清。

胡适接此函之后,在10月3日写了一封8页的长信,力辩此项谣言之无稽,其中说道:

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,为不必毁,为不当毁。儿久已自认为已聘未婚之人。儿久已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。故儿在此邦与女子交际往来,无论其为华人、美人皆先令彼等知儿为已聘未婚之男子。儿既不存择偶之心,人亦不疑我有觊觎之意。故有时竟以所交女友姓名事实告知吾母。正以此心无愧无作,故能坦白如此。

胡适在“不可毁”,“不必毁”,“不当毁”的旁边密圈加点,以示其言之诚。

就现存信件来看,胡适第一次将江冬秀照片给韦莲司看,是在1915年3月28日,信中有一段话讨论到江冬秀。这段话是由韦莲司的一个问题所引起的。

我不知她(江冬秀)有没有想过现在的情形——看来,她是想过的。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待你(胡适)和你的思想的。

胡适的回答是:

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(韦莲司)说。其实,我也不知道她是如何来看待我和我的思想的。在她心目中,我也许已经“理想化”了,但她对我的思想全然一无所知,因为她连写封短短问候的信都有困难,她的阅读能力也很差。在寒暄的信中是无法传达思想的,我早已放弃让她来做我知识上的伴侣了。这当然不是没有遗憾的。诚如你所说:“这似乎很奇怪,而又似乎无所谓。”谁知道呢?我只知道我应该尽力去让她快乐,至于能做的多成功,我也不知道。我曾试着劝她在读书写字上多下些工夫,但这是不可能的——这有无数的原因。然而,我是个乐观主义者。我母亲既不能读又不能写,可是她是我所知一个最善良的女子。

胡适1914年11月22日的日记有“择偶之道”一条,指出配偶而又兼为“智识上之伴侣”几乎是不可得的,“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,犹可得之于友朋。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”。这样的说词,多少是出于无奈的自我安慰。

胡适是在这样“迁就容忍”的心情下,接受了他的婚姻。而韦莲司此时在胡适眼中正是一个奇女子,“具思想、识力、魄力、热诚于一身”。韦莲司成了胡适留学期间“智识上的伴侣”。

胡适对韦莲司所表露的他对江冬秀和自己婚姻的观感,不是在一般中文材料中所能看到的:少了几分顾忌,多了几分亲切。1917年11月21日,也就是胡适和江冬秀举行婚礼前的49天,胡适写了一封信给韦莲司,吐露了自己对这个婚姻的看法:

我不能说,我是怀着愉快的心情,企盼着我们的婚礼。我只是怀着强烈的好奇,走向一个重大实验——生活的实验!我相信韦莲司夫人不会喜欢上面这段话。然而,这却是一段老实话。

从胡适婚前写给韦莲司的信来看,结婚只是“尽义务”,虽然没有什么热情,但也绝无逃避的念头。既然这是一件躲不过的事,那就承担下来吧,这大概是胡适当时的心情。

婚后不到两个月,胡适又写了一封信给韦莲司:我结婚已经7个多星期了,还没向你报告这件事!我高兴地告诉你我妻子和我都相当愉快,而且相信往后能相处的很好。接着他谈到了他对婚礼的改革:我12月16日离开北京,23日到家,30日结了婚。我自创了婚礼的仪式,废除了所有旧习俗中不合理的陋规。我们没有拜天地,这是废除的陋习中最重要的一项。可是还是去祠堂拜了祖先。为了这件事,我母亲和我争执了好几天。我认为我们结婚和祖先是不相干的,我也不相信有祖先的存在。我母亲同意了我所有的改革,却受不了她的独子数典忘祖。在我们结婚的前夕,我对母亲让步了。婚后第三天的早晨,我妻子和我到了祠堂向祖先牌位行了三鞠躬礼。

胡适一生之中最悲痛的一件事大概是他母亲的逝世。1918年11月23日胡母冯太夫人病殁于安徽绩溪上川本宅。在一封1919年3月3日给韦莲司的信中,胡适对母亲逝世前后及自己的感受有相当亲切的叙述:

我母亲去年11月死于流行性感冒!从我们谈话中你已熟知我母亲。这个打击太大了,我简直无法承受。她死时才46岁。她过去二十几年为了我受尽千辛万苦,我现在刚开始能使她略感愉悦[而她竟离开了人世]!婚礼以后,我把妻子留在她身边。但是她知道我工作很辛苦,又把[冬秀]送到北京和我生活在一起。她听到我们马上要生孩子了,非常高兴,然而她却没能见到她的孙子。刚得流行性感冒的时候,她不让任何人写信通知我,她知道我原订12月要回家,她不要我为了她而提早行程。这就是她的个性—一个勇敢而不自私的女人!虽然我妻和我没能在她病床边,她含笑而终。

我唯一的安慰是在我离家11年以后,从美国回家看到了母亲。临终前,她告诉病榻边的人说:她很高兴能活着见到我从海外回来,见到我和她所择定的人结婚,又听到我们即将得子的消息。

胡适的母亲为他备尝了二十几年的艰辛,把一辈子的希望全寄托在他身上,他也不负母亲厚望,放弃了“不婚”,放弃了“无后”,放弃了心中所爱,博得了母亲临终前的一点安慰。

胡适是韦莲司毕生唯一想嫁的男人,但她也清楚地知道,这个唯一想嫁的男人,永远成不了她的丈夫。然而,这个事实丝毫无碍于她对胡适终其一生的爱慕。

《胡适与韦莲司》周质平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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